徐沛东:数字音乐版权亟需立法保护
发布时间:2016-03-15 发布人: 字号: A A A

近日,在全国两会政协委员小组讨论中,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特聘导师徐沛东提出,因优秀原创音乐而衍生的数字音乐版权亟需通过立法手段来予以保护。

徐沛东在会上发言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中国数字音乐产业获得了跨越式的飞跃,但随之而来的数字音乐版权保护的缺失,免费下载和盗版猖獗等问题也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徐沛东谈到:“在美国,一首音乐单曲需支付一美元进行下载,已经是人们看来习以为常的事,而在中国的互联网上到现在包括流行音乐、交响乐在内的很多音乐作品还大多处在免费下载阶段,这对原创音乐创作者和版权人都是不公平的,长此以往,对音乐的原创性会是极大的损害。”

针对上述问题,徐沛东认为,应通过建立数字音乐授权的著作权许可模式、管理机制,通过国家自上而下的立法,建立起一整套包括互联网音乐在内的收费模式,逐步完善数字音乐版权制度,从而使创作者能够更好地进行创作。他建议,应建立透明规范的授权、监测和计费平台,并设计合理的收费机制,打破传统音乐行业管理中的“潜规则”,使所有版税收益的流向透明、易查。同时,在音乐产品生产、版权保护、传播渠道、终端体验等方面加强合作,达到智能联动,运用互联网的思维解决问题,积极推动和实现音乐产品价值的最大化,不断提高我国数字音乐领域的国际竞争力。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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