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四期傅小青携山青院与宁波歌舞剧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6-05-11 字号: A A A

近日,我院中青四期校友、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舞蹈学院院长傅小青所在舞蹈学院与宁波市歌舞剧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2016年1月,傅小青与宁波市歌舞剧院院长严肖平一同参加了由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举办的“2016铸梦计划·北京——全球化视野下的舞台艺术发展”活动,双方在“铸梦计划”的平台上促成了本次合作。本次合作也是我院“2016铸梦计划”促成的诸多合作成果之一。

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规定,在双方合作期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舞蹈学院将负责安排4男、10女共14名舞蹈表演专业人员参与宁波市歌舞剧院的排练舞剧等演出工作,并参加院里的其他活动和日常训练。宁波市歌舞剧院将调配场地、设备,搭建活动平台,为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实习环境。与此同时,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舞蹈学院将充分发挥院校的人力资源优势和专业特长,为宁波市歌舞剧院提供文化技术支持和必要的公共文化服务。

据悉,这项合作是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舞蹈学院建设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又一项重要举措。在校学子有机会走到演出一线体验历练,舞蹈团有机会接触行业新鲜血液再生活力,这样的机会随之变为现实。

傅小青表示,双方合作是真正意义上的“共赢”,通过共同努力,双方将进一步推动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并通过“校团合作”的新路子为文化艺术增色。严肖平表示:“非常感谢研修院的平台,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舞蹈学院和宁波歌舞剧院有限公司正式签定人才基地长期合作合同。我们将协手共赢,共创未来!祝愿研修院的明天更加美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