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县之声 | 湘潭市文联深化改革方案率先出台
发布时间:2018-03-27 字号: A A A

根据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文联深化改革方案》中具体改革措施,日前,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正式印发市文联深化改革方案和市作协深化改革方案,这意味着湘潭市成为湖南省首个出台市级文联和作协深化改革方案的市州。

据研修院地县6期校友,湖南省湘潭市文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陈志光介绍,湘潭市文联深化改革方案从去年3月开始进入学习调研阶段,5月进入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送审阶段,直至12月下旬提交市委深改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1月出台,历时11个月的时间。

湘潭市文联深入学习讨论

该方案结合湘潭实际,从优化文联组织基本职能、改革创新文艺创作生产和人才培养制度、改革调整文联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创新紧密联系文艺工作者和开展文艺惠民服务的有效途径、加强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5方面,提出了15类改革目标,43条改革事项,88项具体的改革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市文联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改革,将切实解决湘潭市文联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文联基本职能拓展,使文联组织的联系范围和服务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对网络文艺和新文艺群体影响力显著扩大,行业建设主导作用显著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加突出,组织活力、向心力、吸引力和行业影响力不断提高,努力培养出一批文艺专家骨干队伍,推出一批在省内外有影响的文艺作品,打造具有湘潭特质的文艺品牌,建好标志性的文艺基地,努力实现湘潭文艺整体实力走在全省前列,倾情谱写“伟人故里,大美湘潭”建设文艺新篇章。

湘潭市文联召开文艺创作座谈会征求各会员单位对深改方案的意见

湘潭市文联深化改革方案提出了多项具体改革措施:实施常态化的全市文艺家协会会员培训工程,5年完成一次轮训;将湘潭文学艺术成果奖评选届次调整为3年一次,设置文艺新人作品奖,提高作品奖励额度,设立文学和艺术年度精品扶助奖;制定《湘潭市文艺家协会管理办法》,建立市文联对协会实行主管和挂靠的分层级管理体制,实现管理与服务并重;鼓励文联组织发挥专业和人才优势,承担政府转移职能,参与公共事务,积极推行政府向文艺组织和文艺工作者购买文艺服务;以名誉权、著作权、社会保障权为重点,维护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实施文艺创作规划和项目管理,着力扶持重点题材作品创作,增强创作计划性和针对性;实施文艺人才培养工程,着力发现和培养中青年文艺人才;实施文艺品牌战略,着力打造莲城文艺品牌;创建“湘潭市文艺创作活动中心”,解决文艺家协会无活动场地、文艺创作交流、研讨培训无固定场所的问题;改进文联机关干部选用方式和管理制度,推行兼职副主席和挂职副秘书长驻会制度,拓宽从基层优秀文艺工作者中录用文联干部的渠道,优先从文联机关干部中选拔文联领导干部;成立湘潭市文艺志愿者协会,精心打造“艺能量”等文艺志愿服务品牌,对优秀文艺志愿者给予表彰奖励;加大文艺事业投入力度,建立文联工作经费合理增长机制,逐步加大对文联所属各文艺家协会工作经费的保障力度和专项文艺活动经费、事业发展经费的支持力度等。

该方案要求,湘潭市文联党组要认真履行好推进改革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力争2年内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各县市区党委要高度重视文联改革,结合本地实际加强领导,做好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积极推动文联深化改革。各级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帮助解决干部、人事、编制、经费、场地等问题。

来源:湘潭市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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