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艺群体四期 | 苑利:非物质文化遗产——一笔不可多得的艺术创新资源
发布时间:2019-11-08 发布人: 字号: A A A
       11月6日上午,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特聘导师、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苑利,为中国文联第四期全国新文艺群体拔尖人才高级研修班学员们作了题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一笔不可多得的艺术创新资源》的专题讲座。

苑利在授课中

       苑利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笔不可多得的艺术创新资源,也是我们民族传统、特别是艺术传统当中的精华,我们只有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才能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如鱼得水。所以作为艺术工作者,一定要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以活态形式原汁原味传承至今的,具有各种重要价值的表演艺术类、工艺技术类和节日仪式类传统文化事项。苑利结合具体实例,从传承主体、传承时限、传承形态、传承原生程度、传承品质、传承范围六个非遗必备条件阐述了非遗概念。讲座中,他还讲述了自己如何深入民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探索,并通过《三国演义》、苗族舞蹈等多个实例展示了民间文学、民间表演艺术、民间美术、民间工艺美术所蕴藏的智慧和创造力,阐述了如何借鉴非遗资源。

授课现场

       关于为什么要借鉴传统文化资源,苑利认为,非遗可以代表一个国家最典型的审美观,可以代表一个国家最典型的地域标志性文化,可以决定一个国家的文化走向,可以代表一个国家最高艺术水平,最能代表一个国家对原料的深刻理解,可以体现一个国家文以载道的艺术传统。因此,保护非遗就是要保存好源头活水,借鉴非遗艺术的创新要以继承传统为前提,但不能破坏传统,这样才可以促进一个国家文化的可持续发展,确保中华文化传统永不断流。

       最后,苑利以一棵根植大地的参天大树为例对全体学员提出希望:作为新时代文艺工作者,更需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向传统学习,从民众生活中发现民间大美,不断创作出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服务当代生活,满足群众需求。

苑利与学员合影留念

       导师简介苑利,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院特聘导师,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原国际亚细亚民俗学会副会长,中方会长。中国农史学会副理事长。代表作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文化遗产报告—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理论与实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干部必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前沿话题》《民俗学与遗产学视域下的乡土中国》《中国非遗保护启示录》《韩民族文化源流》《龙王信仰探秘》《从稻作文化看韩民族的文化源流与发展》(韩文)《中国民俗学教程》《民俗学概论》等。主编《走进桃花源——中国重要农业遗产地之旅》《民族遗产》《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口述史》丛书多部。

作者 | 新文艺群体四期三组 李涛

摄影 | 新文艺群体四期 龚雷

编辑 | 教学科研处 许文彬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