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平:音乐语言与舞蹈作品创作
发布时间:2017-06-22 发布人: 邵燕 李艳艳 字号: A A A

6月19日上午,中央民族大学理论教研室主任、国家一级作曲徐平为民族四班的学员们带来一场精彩的讲座。他以音乐、舞蹈作品为例,生动地阐述了音乐作品与舞蹈作品辩证统一的关系。


徐平老师授课中


首先,音乐与舞蹈具有同步性,可以共同承载情感表达。徐平表明,音乐语言是通过旋律、调式、节奏与节拍及速度、和声与肢体四种基本表现手段来表达情感的。犹如音乐语言中的“文字”,可以塑造各种不同的“音乐形象”,使音乐成为一个有血、有肉、有骨骼、有灵魂的艺术形象。


学员听课中


接下来,徐平从不同视角探究音乐与舞蹈的关系,借鉴音乐作品的分析研究方法,对当代舞蹈作品进行分析研究,探究音乐表现手段在舞蹈作品中是如何“帮助”创作者塑造舞蹈形象的。


徐平老师现场教学


最后,徐平指出,现今有很多舞蹈编导并没有充分认识音乐结构在舞蹈创作中的重要性,在理论中更没有形成符合舞蹈美学原则的结构理论。徐平老师运用和借鉴音乐理论中的曲式学对音乐作品结构的分析方法,进一步分析音乐整体表现手段对舞蹈结构的作用,并研究了舞蹈作品结构的形式。


文:民族四班二组 邵燕

图:民族四班一组 李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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