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20期 | 郑晓华:谈书法的继承与创新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29 发布人: 字号: A A A

       3月28日上午,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特聘导师、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副书记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教授郑晓华为市县20期研修班的学员们作了题为《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谈书法的继承与创新问题》的专题讲座。

郑晓华授课

       郑晓华首先阐述了“什么是一流艺术”这一命题。他谈到,一流艺术必须达到三个指标:技术高超、独特的想象力和创造性以及符合人类审美的共同性。

        随后,郑晓华对中国书法艺术的三个基本历史约定进行了细致地讲解。“历史约定”之一:书法必须是汉字,在单一时空中有序书写。郑晓华通过对郑板桥、林散之和舒同等书法大家作品的分析,生动形象地向学员们阐述了写实书法和写意书法的不同之处与艺术性高度问题。“历史约定”之二:高端书法,都是深刻的思想内涵和完美的笔墨形式的高度统一。郑晓华认为,艺术是人类思维的特殊样式,书法作为一个艺术门类应该面向全社会叙述,覆盖所有人群,才能实现它作为艺术的完整功能,达到艺术功能的最大化,最大限度满足人性对艺术审美的需要。“历史约定”之三:书法的实用性和艺术性,二者同体共生、共进、共荣,目的性有偏重,形式语言完全共通唯一,不可分离。郑晓华强调,书法最根本的特点是由实用书写而衍生出艺术表达。艺术表达先服务于生活实用,再从生活实用,升华分离出服务心灵的纯粹审美表达。

授课现场 

课间交流

       在讲述每个历史约定时,郑晓华均列举了大量中外古今的书法作品,引经据典,使学员们对书法艺术的内涵、历史变迁与时代机遇有了更加全面、清晰和深刻的理解。

       最后,关于书法的守正创新,郑晓华谈到,所有的创造必然需要对已有艺术法则规律的突破和超越,经典的意义在于以个性的方式表达,提供了共性;以别致的面貌,提供了通向艺术真理、通向成功的创造范式。讲座结尾,他引用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一段话勉励学员们:“传承中华文化,绝不是简单复古,也不是盲目排外,而是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辩证取舍、推陈出新,摒弃消极因素,继承积极思想,‘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实现中华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授课老师 郑晓华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特聘导师,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兼常务副院长等,现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副书记、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导(兼职)。入选中宣部、人事部、中国文联“第二届全国德艺双馨中青年文艺工作者”,中宣部“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著有《大师——影响中国书法发展的二十位历史人物》《书谱》《翰逸神飞——书法艺术的历史与审美》《古典书学浅探》《艺术概论》等。

编辑 | 国际研修处 邹晗

摄影 | 干部培训处 段佳美

编发 | 信息网络处 姜妍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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