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展一期陈迪和:策展不是目的 艺术呼唤文心
发布时间:2016-02-16 字号: A A A

近几年一个非常新鲜的职业名词忽然间时髦起来,这就是“策展人”。2015年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举办了一个“中华文化走出去视觉艺术策展人研修班”,要求各省市有关方面的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参加,因此我也被研修了一回,说实在话还是挺有收获的。多年来虽然没少做同一方面的工作,但是从未把策展上升到一种职业和一种艺术的高度来看问题。简单来说策展人就是策划和组织展览的人,策展就是组织策划展览,如果把它上升到一定高度那就十分复杂了。

 

就展览而言,原本是西方法律即著作权法的一个术语,就本质而言则是商业活动,也就是一种集中贸易形式。就起源来讲,自有人类群居以来就产生了,如我国的集市、庙会等在石器时代就已经盛行,只是早期贸易主要是以社会物质生活用品为主。西方社会自十三世纪末,大量的社会资本进入文化艺术;从十四世纪文艺复兴开始,文化艺术品作为商品开始规模化步入市场;到十七世纪产业革命后,以英国为首的老牌西方发达国家无限度的向世界扩张,除物质财富以外文化艺术品类物品也成了他们大肆掠夺的对象,大量来自世界各地的奇珍异宝、历史文物和艺术品集中起来进行收藏研究和买卖,从而催生了博物馆、艺术馆、展览馆等机构在西方各国蓬勃发展,出现了考古学、人类学、分类学等多种学术研究,也就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策展人,即各类博物馆、艺术馆、展览馆的经营管理人员,亦称常设策展人。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西方艺术品市场进入了一个更加繁盛的时期,出现了以自由主义、虚无主义为中心的许多新的艺术形式,大大小小的博物馆,展览馆、艺术馆、画廊、画馆、拍卖行等等大量兴起,大批以个体形式出现的管理者或经营者,被称为独立策展人。1975年在美国纽约正式成立了世界策展人组织,上世纪八十年代策展人作为一种新兴职业概念开始传入中国。

 

中华社会是一个精神社会,从哲学上认定世界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物质是消亡的,精神则可永驻。一个人生命可以结束,肉体可以无存,但精神可以与天地同在。文化艺术作为人类灵魂的精神食粮,不仅拥有自身的发展规律,更有自身的标准和独立的尊严。中华文化数千年来致力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关系的探索和研究,立天地之大道,求社会之永恒,以人为本,是天人合一的大文化。“文以载道”“画以载道”,“道”亦是“真善美”的化身,“真”是事物之本原之本质;“善”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在规律;“美”是积极向上的事物发展变化内在规律的本质。这也许就是中华文化的标准和要求,也就是说中华艺术并非承载于艺和技之上,对人类个性的探索之外,更多的是对真善美的追求,即“厚德载物”。从历史来看,中国古代的书画家大都不是艺人,更不是匠人,而是博才多学的文人,“书如其人”“画如其人”,以德修身,书画家只讲品论格,绝不追名逐利。古时卖字画是一件非常丢人之事,除非生活所迫穷途末路。若有好求者实怀敬重之心,则可相赠相送,常有施以银两之事,也是好求之人心诚之奉敬,相互间都是对文化的敬仰和感恩。

 

展览作为一种商业文化形式,民国早期传入中国,最先主要是便于艺术家们的学术交流。近30年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开发,文化艺术亦全面步入市场,各类展馆雨后春笋般兴起,展览如火如荼,大的小的如繁星般纷呈,可原本庄严的艺术展览却成了商业庆典。艺术品可以成商品,文化岂能被商业?自古以来文化既是精神的领地又是道德的高地,是用来敬仰和膜拜的,岂能以展览、价格和奖项为追求和量判?

 

一切事物都是在于一个度的把握,面对时代的商业大潮,也许是机遇也许是毁灭。特色社会主义依然是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基础,其理论依然根植于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策展人作为时代文化领域新兴的职业人,不仅仅是文化艺术的传播者、管理和经营者,更应该是文化艺术的研究者、探索者和捍卫者。国家要富强,民族要昌盛,社会要进步,作为社会精神食粮的文化艺术必须有一个正确的取向,中华文化古来海纳百川包罗万有,自然有一个去粗存精、去伪存真和大浪淘沙的过程。策展人无论是一个职业人还是一个艺术人,首先都应该是一个虔诚的文化人,秉承传统的文化精神,弘扬民族自身,尽心尽力做好时代策展工作,为实现中华文化的伟大复兴而贡献应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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