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新时代舞台艺术创作人才培训”招生简章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充分发挥文联的“两个优势”,深度贯通“做人的工作”和“推动文艺创作”,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新时代舞台艺术创作人才培训”项目,为推动中国文联“名家传艺培养计划”,发挥名家大师和领军人才的传帮带作用,以及项目主体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多年来深厚、成熟的高端文艺人才培训培养经验,通过系统、科学的培训模式,综合运用多种培训、培养手段,整合优质师资和教学资源,着力培养一批在新时代具有较强创新创造活力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舞台艺术创作人才。
二、培训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新时代舞台艺术创作人才培训”项目由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主体实施,聚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推进文化自信自强,攀登文艺高峰”研修主题,以导师分组指导为牵引,以项目打磨提升为龙头,聘请全国范围内各领域名家大师,综合利用集中培训、名师指导、分组攻关、创作采风、推介展示等手段,精心选拔并培养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舞台艺术表演、编导、编剧等高端文艺人才,催生优秀的舞台艺术作品,推动形成优秀文艺人才和文艺作品竞相涌现的生动局面,为培育造就大批德艺双馨的文艺家和规模宏大的文艺人才队伍,建设文化强国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二)主体单位简介
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简称“研修院”)为中国文联直属专业培训研修机构。在中国文联党组坚强领导下,在机关各部室、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和直属单位大力支持下,结合十余年的高端文艺人才培养经验,秉持“一条主线、六大理念”培训思路,即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把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观和德艺双馨的艺术人生观贯彻教学始终,坚持按需施教、科研引领、跨界融合、名师导引、延伸服务、以人为本的培训理念,面向全国文艺界和全国文联系统深入实施全国文艺领军人才研修培养工程、全国中青年文艺人才研修培养工程、新文艺群体拔尖人才研修工程、少数民族地区文艺骨干研修工程、文艺人才海外研修工程、基层文艺骨干培养计划、全国市县级文联负责人轮训计划以及文联协会干部常态化培训,相继开展了“铸梦计划”“携手铸梦工程”等一系列培训后续延伸活动,以及新媒体平台建设、师资库建设、基地建设等工作。2011年更名以来,累计举办国内外研修培训项目224余期,培训学员90000余人次;举办“铸梦计划”活动47期,参与校友4000余人次;资助扶持校友文艺创作项目达136个,开展科研及调研课题20余项,完成了《中华美学精神与当代文艺创作》课题研究并出版;完成了《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的中国实践和发展》《别开生面——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文艺名家案例集》《中华美学精神与新时代文艺创作》《永远的鲁艺:延安鲁艺时期的教学与创作》课题研究。自2012年以来,研修院聘请100余位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文艺名家担任特聘导师。邀请了300余位专家、艺术家为学员授课,涵盖12个艺术门类及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科技等不同领域。通过不断实践,逐步探索出一条网络培训云平台+网络直播教室+新媒体学习平台+线下培训的新路径,建成了覆盖各层各类文艺人才及全国文联系统干部,融线上线下、国内国外、培训与延伸服务于一体的完善科学的研修培训体系。
(三)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和申报要求,项目集中培训时间为34天,计划于2025年5月10日至5月29日举办该项目第一次集中培训,为期20天;2026年4月开展第二次集中培训,为期14天。
为提高培训实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突出成果导向,项目整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集中授课,地点在北京,通过专题讲座、导师分组辅导、案例教学、研讨交流、学员论坛、剧目赏析、主题班会等方式,力求补短板、强弱项,加强思想引领,提升学员创作能力水平和综合素养,并鼓励学员自愿组成项目团队合作创作;第二阶段为导师指导与项目打磨,地点在北京、各地及线上,为学员配备专门的导师组,现场及远程指导项目打磨,反复修改提高;第三阶段为展演展示和成果转化,集中培训结业前开展项目阶段性成果汇报及导师点评,培训结束后进一步修改、提高,开展线下集中展演和线上平台推广,择优予以扶持和推介,孵化推出一批优秀的舞台作品。
第一次集中培训时间安排:
2025年5月10日至5月29日在北京市开展培训(共20天,期间穿插调研实践和导师分组辅导等);
导师指导及项目孵化、打磨时间安排:
2025年5月30日起,学员返回生源地,根据学习情况和导师建议,孵化、打磨项目,定期组织导师在线辅导、点评。
第二次集中培训时间:
2026年4月,共14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北京完成分组汇报展演和导师点评。
培训结束后:
持续跟踪学员发展成长动态,对优秀成果提供扶持与推介等后续延伸服务。
(二)项目实施地点
授课地点:北京市相关酒店。
项目实践点:北京市相关酒店和相关舞台艺术现场教学点。
(三)课程设置
培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国情时政”“人文通识教育”“艺术创作能力提升”“跨界创新思维”等四个模块课程。各版块之间相互配合、紧密联系。具体内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党情国情世情教育,艺术专业培训和不同艺术门类跨界融合培训,职业道德和行风教育,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知识新技能学习等。在培训方式上,以导师传承和项目打磨为主,综合采取专题讲座、创作实践、案例教学、研讨交流、剧目赏析、成果展示等形式开展。
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文化思想解读》《中国文化变迁与文化自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及其在文艺创作中的转化创新》《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如何指引新时代文艺创作》《台上塑造角色,台下磨砺修为》《浅谈经典文学作品的改编》《从舞蹈需要音乐谈起》《杂技剧的创新突破》《舞台视觉传达的时代性》《经典剧目的戏剧构思与创作》《新媒体时代传统文化的多维呈现》等(具体课程名称以实际课表为准)。
(四)培训成果展示
本项目培训成果主要为创作和孵化一批小型舞台艺术作品并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成果汇报展演。
(五)师资力量
本项目依托“名家传艺培养计划”师资库,邀请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特聘导师、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曲艺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杂技家协会、中央戏剧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国家大剧院、国家话剧院、中国杂技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北京天桥艺术中心、上海话剧艺术中心、浙江小百花越剧院等协会、高校、科研机构、院团的权威专家学者组成师资团队,师资成员具备完善的理论知识与丰富的实践创作经验。
部分授课专家(按姓氏拼音排序):
四、成绩考核与学员管理
(一)成绩考核
依据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养项目相关管理办法,培训期满后,学员完成规定学时,并经综合评定考核,向达到合格要求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学员在第二次集中培训结束前,完成以下考核目标之一,可顺利结业:
1.参与分组创作并提交完整剧目编创方案,全体组员共同完成剧目集中汇报演出并通过验收;
2.个人主创作品获得国家级、省级有关文艺基金资助的;
3.个人主创作品获得国家级、省级相关文艺奖项的,或参加行业内重要的展演展示活动的;
4.个人参与国家重大题材主题创作工程、重大主题文艺活动等工作,并作出重要贡献的。
(二)学员管理
学员集中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培训管理规定》执行。集中培训期间,学员与项目主体签订管理责任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与培训学习无关的其他问题,责任由学员自行承担。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
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规章制度的;
2.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他不当言论的;
3.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4.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5.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6.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7.中期或结业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8.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对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培训任务的,项目主体可做退学处理,如培训进度未超过总集中培训时长的五分之一,项目主体可从未录取的候补学员中按次序补录。
五、培训对象遴选
培训对象为全国范围内在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等舞台艺术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发展潜力,急需紧缺的一线表演、编导、编剧人才,通过省级文联推荐和社会报名方式招生,经专家评审后录取50人。选拔条件为: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身体心理健康,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4.优先考虑曾获本领域国内外重要奖项或重大表彰,或参与国家重大题材主题创作工程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或参加“艺苑撷英——全国优秀青年艺术人才展演”等文艺类比武竞技选拔项目,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或成就突出、业界认可的新文艺群体优秀高层次人才;核心文艺创作团队骨干人才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中青年文艺人才;正在承担或即将承担重点创作项目,或已有成熟的创作构思或策划方案的中青年文艺人才。
5.能够提供本人作为主创人员完成的完整优秀舞台剧目案例1份(已完成的舞台作品,包括项目方案、相关图片、视频和权威媒体报道等),和1份完整创作方案(计划中或正在实施的创作项目);案例须具有原创性,方案须为学员本人完成。
6.学员须获得所在单位批准和支持,由所在单位提供脱产证明,以保证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7.未参加过国家艺术基金同类项目培训。
主办方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择优录取并上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批备案。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31日24:00前(以报名系统后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流程
在线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资格评审→录取通知→报到入学。
(三)报名方式
1.注册账号。
报名人员登录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网站http://www.alac.org.cn/点击“研修服务”,选择“学员中心”,注册个人账号,并保存账号和密码。
2.填报信息。
登录报名系统,选择“班次报名管理”,选择报名班次“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新时代舞台艺术创作人才培训’”,进入报名页,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3.提交案例及个人资料。
请于报名系统相应附件处上传以下材料,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国家艺术基金报名材料-姓名-工作单位”,大小不超过100M:
(1)本人代表性舞台作品案例(1份)及舞台作品方案(1份)等资料,案例将为招录的首要参考;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作品入选及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4)由所在单位出具的脱产学习证明(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
4.签章回传。
在线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表,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报名表扫描件回传至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报名系统将于3月31日24:00自动关闭,逾期无法报名。未回传加盖公章报名表的,报名视为无效。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对报名人员审定后发出录取通知,未录取的人员将不再单独通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说明
本招生简章在国家艺术基金官网,“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官网及公众号,“中国文艺网”官网等平台发布。请申请者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提交。
1.报名人员提交的案例资料仅作招生审核使用,对外严格保密,未经本人同意不作他用。
2.报名人员和所在单位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3.评审一律采用电子版报名信息,请报名人员对照要求认真准备、填写,资料上传请使用正式扫描件(非手机拍照件)。
4.正式录取人员需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两份)用于备案,请于培训报到时现场递交。
(五)录取方式
1.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遴选,择优录取,录取名额为50人。对于入选学员将以电话、邮件通知录取人员,同时录取结果将公布于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和官网(https://www.alac.org.cn/index.html)。
2.录取时间:2025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见届时官网、微信公众号及书面通知)。
3.请报名学员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收到录取通知后请以邮件方式回复“学员xxx确认收到“新时代舞台艺术创作人才培训”录取通知并将准时报到参训”,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
(六)报到方式
报到时间:2025年5月10日(10:00-12:00,13:00-17:00)
报到地点:以录取通知信息为准。
七、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根据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一次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国家艺术基金《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见附件3)。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010-64920848
邮 箱:alac2025wtys@163.com
(三)注意事项
1.每位学员应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本项目的学员,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按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有关管理条例执行。同时学员与项目主体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项目主体对培训成果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发布等使用和宣传权。
3.请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以便查收重要讯息。
4.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项目主体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所有。
附件:
国家艺术基金
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
“新时代舞台艺术创作人才培训”项目组
2025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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